“加權”是壹個數學概念,這個詞讓我們先分開解釋,“加”就是“乘以”的意思;“權”通俗的理解就是“系數”的意思,這個系數叫“權重”。所以“加權”的意思就是“乘以權重”,即“乘以系數”的意思。在數學裏有“加權平均”和“加法平均”兩種計算方法,當“權重”壹樣時,加法平均與加權平均計算數值是壹樣的,由於某些情況下“權重”不同,加法平均計算無法反應真實的合理的平均數值,所以,我們這時壹般采用加權平均。例如:
壹、已知權重情況下計算:
妳的壹學年的考試成績是:期中考試占30%,期末考試占50%,作業占20%。(這些百分比就是已知權重,各個期占的比例數)求三個學期的平均成績。
假如妳期中考試得了84分,期末92分,作業分91分,如果按加法平均計算,那麽就是(84+92+91)/3=89分
那麽加權平均法計算就是:84*30%+92*50%+91*20%=89.4,這是在已知權重的情況下,其中的權重就是30%、50%和20%。
二、在未知權重的情況下呢?
如計算妳參加比賽是平均成績:壹組50人,給妳打80分;二組60人,給妳打82分,按加法平均計算,妳的成績是(80+82)/2=81分,加權平均計算後是(50*80+60*82)/(50+60)=81.09分,這樣加權更合理,如果權相等,那麽兩種平均計算數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