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語雲:“雜說稱孌童始黃帝。”(清代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中國同性戀的開端竟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到商周,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老)、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在周朝的民間詩歌中,也有許多贊美男色之詞,如《詩經》中的《鄭風》壹章中有不少內容經後代學者考證,都認為是“兩男相悅”之詞。可稱為楚辭的開祖的千年前戰國越地著名的《越人歌》,也是同性情歌中的典範。至於歷史上的同性之愛的記載,則舉不勝舉。在宮廷中,有龍陽之好、安陵之幸、余桃之愛、斷袖之恩,有男皇後韓子高,唐稱心與李承乾;在社會上,春秋有潘章和王仲的羅浮山***枕樹,戰國有鄂君子皙與漁夫的《越人歌》,魏有潘安,晉有周小史……不勝枚舉。
《萬歷野獲編·補遺卷三·契兄弟》記:“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後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於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這實際上接近於同性婚姻。
從現有的史籍資料來看,中國漢以前男色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多有歌詠之詞。至唐朝與五代期間,男色之風漸衰之風,但至宋朝又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於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清時期又復盛,尤其是清代,盛行 “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男孩被稱為“相公”或“象姑”。當時北京有本叫《朝市叢載》的類似於旅遊指南的書上,載有吟詠相公的詩:“斜街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壹幅子兒紗。”這種“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議而被廢止。
中國古代男色文化歷史悠久,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壹套體系,甚至,還影響到了周邊國家。日本大概是其中受影響最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