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 (信訪辦)
負責文秘、會務、 政策研究、保密、宣傳、接待、政務公開、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窗口、文案擬辦及流轉工作;負責委領導政務活動安排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人事處(黨辦)
負責黨務、工會、***青團、婦女、計劃生育、掛點幫扶等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委系統人員招聘與錄用、任免、聘任、培訓、人員調配、年度考核、退職退休、請休假、考勤、工資社保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出國及赴港澳臺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承擔黨組會的文件起草及會務工作;指導本系統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的評聘工作;負責委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監察效能處 (重大項目辦公室)
承擔本系統紀檢監察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市政府交辦的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和本系統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政務督辦、督察和指導;組織開展本系統績效評估、績效考核管理工作;負責重大項目的統籌協調、任務分解和跟蹤服務工作;牽頭組織重大項目的選址和預審工作。
計劃財務處
組織編制年度國有土地出讓收支計劃、部門預算;組織地價款、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價款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征收;負責委員會機關財務、經濟合同等管理;負責全系統的部門預算、各專項資金(含土地整備資金)及國有資產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計劃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及內部審計。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城市規劃、土地、房地產、測繪、礦產、地名等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立法計劃;承擔機關行政案件的復議、應訴工作。
科技信息處
擬訂本系統科技、信息業務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委技術會議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城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等有關行政審批過程中的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本系統的科技和信息化以及統計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重大(重點)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前期費項目的立項和成果管理;負責城市規劃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委系統學術交流工作。
總體規劃處(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
組織編制城市發展策略、城市總體規劃、短期建設規劃;組織編制、調整、修改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編制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組織編制總規層面的市政專項規劃和全市綜合交通布局規劃;承擔全市性涉及土地利用等專項規劃的統籌協調工作;統籌承擔有關區域(包括深港)規劃協調和合作工作;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參與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人居環境發展規劃;負責總規層面的規劃實施和評估。
地區規劃處
組織編制組團規劃和法定圖則;組織編制、修改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空間管制規劃;承擔地區性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承擔地區性各類涉及土地利用及空間安排的專項規劃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法定圖則個案修改工作;負責詳規層面的規劃實施和評估。
土地利用處
負責涉及土地管理相關業務工作規則的制定;負責建設用地選址和預審的管理工作(重大項目除外);負責農用地轉用報批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用地報批工作;承擔土地交易市場建設及地價評估業務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土地使用權劃撥和出讓、轉讓管理工作;組織制訂、修改基準地價和地價指數;負責非農建設用地管理;負責全市臨時用地管理;負責土地合同監管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地政地籍處
負責土地政策的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閑置土地的處置工作;負責土地和房屋權屬及登記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籍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動態監測、變更調查;組織建立土地動態信息監測體系及公開查詢系統;承擔土地和房屋權屬爭議調處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工作;負責基本生態線控制管理;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市政交通處
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層面的市政專項規劃,負責審查交通專項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專項規劃;參與區域、跨界交通基礎設施的規劃協調工作;承擔全市重大(跨區)交通市政類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審查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協助做好交通市政項目用地選址和預審的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城市設計處(市雕塑辦公室)
擬訂城市設計相關政策與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重點(節點)地區城市設計、詳細藍圖和公***空間、公***景觀規劃;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管理工作(城市更新項目除外);組織開展城市與建築藝術雙年展等城市公***藝術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審批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建築設計處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管理工作;負責規劃驗收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地質環境處
組織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與地質遺跡保護規劃;承擔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地質環境監測和地質遺跡保護工作;承擔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指導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房地產業處
組織編制住房發展規劃,擬訂房地產發展相關政策、規劃及年度計劃;承擔房地產行業和市場監管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測繪處
負責全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的編制;承擔測繪行業、測繪市場和測繪成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測繪工作;承擔地圖的編制、出版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
地名處
擬訂地名規劃及地名命名規則;承擔地名命名、更名和註銷的指導工作;承擔地名資料編撰工作;組織編制歷史風貌保護區、優秀歷史建築和歷史文物古跡保護規劃;開展歷史風貌保護區和歷史建築的認定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的批後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