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概率過高:洪災的發生概率較高,且可能會成為常態化的自然災害,這會給保險公司帶來較高的理賠壓力,從而難以滿足可持續的保險模式。
2、損失規模過大:洪災可能對大面積地區造成損失,如災害範圍廣、影響人口眾多等,這會給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理賠風險,從而難以保持穩定的盈利和資金儲備。
3、可預防性較強:洪災的發生往往具有較強的可預防性,如加強水庫和防洪設施的建設、改善城市排水系統等,這使得保險公司難以通過收取保費來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1、發生概率過高:洪災的發生概率較高,且可能會成為常態化的自然災害,這會給保險公司帶來較高的理賠壓力,從而難以滿足可持續的保險模式。
2、損失規模過大:洪災可能對大面積地區造成損失,如災害範圍廣、影響人口眾多等,這會給保險公司帶來巨大的理賠風險,從而難以保持穩定的盈利和資金儲備。
3、可預防性較強:洪災的發生往往具有較強的可預防性,如加強水庫和防洪設施的建設、改善城市排水系統等,這使得保險公司難以通過收取保費來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