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諸葛亮這個人。
諸葛亮(181-234),字孔明、號臥龍(也作伏龍),漢族,徐州瑯琊陽都(今山東臨沂市沂南縣)人,三國時期蜀漢丞相、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散文家、書法家。
在世時被封為武鄉侯,死後追謚忠武侯, 東晉政權特追封他為武興王。
諸葛亮為匡扶蜀漢政權,嘔心瀝血,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其散文代表作有《出師表》、《誡子書》等。
曾發明木牛流馬、孔明燈等,並改造連弩,叫做諸葛連弩,可壹弩十矢俱發。
諸葛亮於234年在五丈原(今寶雞岐山境內)逝世。
諸葛亮在後世受到極大尊崇,成為後世忠臣楷模,智慧化身。
成都 、寶雞、漢中、 南陽 等地有武侯祠, 杜甫 作《 蜀相 》贊諸葛亮。
擴展資料
諸葛亮在蜀漢上層創造了壹個廉政奉公的政治氛圍,蜀國官員以諸葛亮為榜樣,為官節儉,力戒奢華,造就了整整壹個廉政時代。
諸葛亮立法公開、執法公平,有異於同時代封建的法律思潮。
蜀章武元年(221年),劉備在益州成都稱帝建立蜀漢政權。
而益州舊為劉璋所統治,所以法令廢弛,地方派系坐大自強,劉備統治集團的強力介入破壞了相當壹部分人稱霸西南的企圖,這種情況下蜀漢政權作為客籍政權面對著來自益州舊勢力的阻撓。
面對這種情況諸葛亮認為這不是苛法峻刑所留下的民怨,而蜀漢是建立在律令長期廢弛,導致官民混亂君臣無道,紊亂了“綱紀”。
他說“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三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六紀是指諸父有善,諸舅有義,族人有敘,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
所以只有任法才能改變德政不舉、威刑不肅的局面只有威之以法,才能改變蜀土人士,專權自態,君臣之道,漸以陵替的態勢。
與儒家“崇禮”治世的觀點不同諸葛亮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的根源在乎“法”,因此,諸葛亮壹再告誡、反復強調法在治理國家過程中的重要性“夫壹人之身,百萬之眾,束肩斂息,重足俯聽,莫敢仰視者,法制使然也。”
不僅如此,諸葛亮還進壹步從反面強調了不以法治國的嚴重後果“若乃上無刑罰,下無禮義,雖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萊紛之類也。
夫以匹夫之刑令以賞罰,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孫武、攘直之類也。
故令不可輕,勢不可通。”
因此,諸葛亮入蜀之初便與法正、劉巴、李嚴、伊籍等人依據和增刪秦漢舊律,***同制訂了蜀國的法典《蜀科》。
此外,他還親自起草了各種科條律令數十則,其內容包括了《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等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