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日,有道士來訪,雖敝衣破笠,而神采落落,如獨鶴孤松。與之言,微妙元遠,多出意表。試其法,則驅役鬼神,呼召風雨,如操券也;松鱸、臺菌、吳橙、閩荔,如取攜也;星娥琴竿,玉女歌舞,猶仆隸也。握其符,十洲三島,可以夢遊。出黍顆之丹,點瓦石為黃金,百煉不耗。
?
粵商大駭服,諸方士自顧不及,亦稽首稱聖師,皆願為弟子,求傳道。道士曰:“然則擇日設壇,當壹壹授汝。”至期,道士登座,眾拜訖。
道士問:“爾輩何求?”
曰:“求仙。”
問:“求仙何以求諸我?”
曰:“如是靈異,非真仙而何?”
道士軒渠良久,曰:“此術也,非道也。夫道者,沖漠自然,與元氣為壹,烏有如是種種哉?蓋三教之放失久矣。
儒之本旨,明體達用而已。文章記誦,非也;談天說性,亦非也。
佛之本旨,無生無滅而已。布施供養,非也;機鋒語錄,亦非也。
道之本旨,清凈沖虛而已。章咒符篆,非也;爐火服餌,亦非也。
爾所見種種,是皆章咒符篆事,去爐火服餌,尚隔幾塵,況長生乎?然無所證驗,遽斥其非,爾必謂譽其所能,而毀其所不能,徒大言耳。今示以種種能為,而告以種種不可為,爾庶幾知返乎?
儒家釋家,情偽日增,門徑各別,可勿與辯也。吾疾夫道家之滋偽,故因法好道,站壹正之。”
因指諸方士曰:“爾之不食,辟谷丸也。爾之前知,桃偶人也。爾之燒丹,房中藥也。爾之點金,縮銀法也。爾之入冥,茉莉根也。爾之召仙,攝靈鬼也。爾之返魂,役狐魅也。爾之搬運,五鬼術也。爾之辟兵,鐵布杉也。爾之飛躍,鹿盧蹺也。名曰道流,皆妖人耳。不速解散,雷部且至矣。”振衣欲起。
眾牽衣叩額曰:“下士沈迷,已知其罪。幸逢仙駕,是亦前緣。忍不壹度脫乎?”
道士卻坐,顧粵商曰:“爾曾笙歌錦繡之中,有壹人揮手飛升者乎?”
顧諸方士曰:“爾曾聞炫術鬻財之輩,有壹人脫履羽化者乎?夫修道者須謝絕萬緣,堅持壹念。使此心寂寂如死,而後可不死;使此氣綿綿不停,而後可長停。然亦非枯坐事也。仙有仙骨,亦有仙緣。骨非藥物所能換,緣亦非情好所能結。必積功累德,而後列名於仙籍,仙骨以生。仙骨既成,真靈自爾感通,仙緣乃湊。此在爾輩之自度,仙家安有度人法乎?”
因索紙大書十六字曰:“內絕世緣,外積陰騭,無怪無奇,是真秘密”投筆於案,聲如霹靂,已失所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