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在公***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按月發放,是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有效措施,也是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工作相銜接的重要方式。
按月發放,可以保證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了解失業人員的情況,並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及時與就業 服務機構聯系,為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促進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擴展資料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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