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符號:
小寫:ⅰ?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ⅹ。
大寫:Ⅰ? Ⅱ? Ⅲ? Ⅳ? Ⅴ? Ⅵ? Ⅶ? Ⅷ? Ⅸ? Ⅹ? Ⅺ? Ⅻ。
Ⅰ(1)、Ⅴ(5)、Ⅹ(10)、L(50)、C(100)、D(500)、M(1000)。?
例如:Ⅳ(4)、Ⅵ(6)、Ⅶ(7)、Ⅷ(8)、Ⅸ(9)、Ⅺ(11)、Ⅻ(12)、XV(15)、XL(40)、XLV(45)、LI(51)、LX(60)、LXⅡ(62)、LXX(70)、LXXX(80)、XC(90)、IC(99)
標點符號:
點號:句號( 。)、問號( ?)、感嘆號( !)、逗號( ,)頓號(、)、分號(;)和冒號(:)。
標號:引號(“ ” ‘ ’)、括號〔( ) [ ] { } 〕、破折號( ── )、省略號(······)、著重號( .)、書名號(《 》〈 〉)、間隔號(·)、連接號( — )和專名號( ____ )。
符號:註釋號( * )、隱諱號(×)、虛缺號(□)、斜線號( / )、標識號(▲或●)、代替(~)、連珠號(……)、箭頭號( →)。
擴展資料:
①句號的形式為“。”。句號還有壹種形式,即壹個小圓點“.”,壹般在科技文獻中使用。
②非並列關系(如轉折關系、因果關系等)的多重復句,第壹層的前後兩部分之間,也用分號。
③直行文稿引號改用雙引號“﹄﹃”和單引號“﹂﹁”。
④此外還有方括號“[]”、六角括號“〔〕”、和方頭括號“”。
⑤如果是整段文章或詩行的省略,可以使用十二個小圓點來表示。在文章中,壹般處於壹行最中間。
⑥連接號還有另外三種形式,即長橫“——”(占兩個字的位置)、半字線“-”(占半個字的位置)、和浪紋“~”(占壹個字的位置)。
⑦專名號只用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裏面。為了跟專名號配合,這類著作裏的書名號可以用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