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
人事局、公務員局和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人事局跟勞動局合並而成,公務員局是其下屬的壹個辦公單位, 負責公務員招錄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組織部的壹個下屬單位,組織部是管理工作幹部的,比如幹部選拔、幹部任免都是組織部在管理。
職能:
1、組織部的主要職能是管理幹部升遷,組織管理及思想指導。
2、人事局的主要職能是管理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的管理及檔案管理。
3、公務員局主要職能是管理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
4、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是監督企業是否依法對待企業員工,提供社會養老保障及工傷事故處理。
擴展資料:
人事局是政府職能部門,英文:Personnel bureau,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等。
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人事局和勞動局合並成現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人社局。
人社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下設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務改革辦公室、工資股、人事調配股、檔案股、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等。
國家公務局成立於2008年3月,是由國家設立的統壹管理全國國家公務員及相關事務的國家級機構,隸屬於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
國家公務員局的職責是按照統籌公務員事務管理的要求設定的,從職位管理、考試錄用、考核獎勵到培訓與監督,覆蓋公務員事務管理的各個環節。國家公務員局內設5個機構:綜合司、職位管理司、考試錄用司、考核獎勵司、培訓與監督司。十壹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成立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