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夫妻雙方(有些文件需要夫妻***同簽字)同時到男方或者女方戶籍所在地計生辦辦理。註意如果婚育關系已經在女方戶口所在地上報管理,就只能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不清楚自己的婚育關系,可以請計生辦人員憑借身份證號碼幫忙查詢。壹般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拿到生育服務手冊。
2.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應當在生育前,持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夫妻二寸照片,到夫妻壹方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提供的材料不全者,應當補齊材料,方可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1.《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發放條件是依法登記結婚,無子女的夫妻。?
2.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在生育前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如何補辦《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答:在哪方長期居住,由哪方戶籍所在地在其生育後30日內補發。?
3.在第三地居住的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在生育前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如何補辦《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答:由女方戶籍所在地在生育後30日內補發。?
4.如女方戶籍不在本省,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在生育前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的如何補辦《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答:可由男方戶籍所在地在生育30天內補發。?
5.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生育第壹個子女的如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答:應自生育之日起60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並在其補辦《結婚證》後的7天內,由生育地補發《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