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壹般不會造成人員的放射損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發布的第26號公告《射線裝置分類辦法》,X射線行李包檢查系統為低危險射線裝置,壹般不會造成人員的放射損傷。
該系統工作原理是通過X射線照射對進入櫃體內部的物品進行檢查。當行李包通過傳送帶進入X射線檢查通道時,會產生觸發信號使X射線源發射X射線束,這種射線的輻射水平較低。
櫃體本身及進出口處的鉛簾具有屏蔽功能,可防止X射線的泄露,系統工作時,距離其外表面5cm遠任意壹點的輻射水平均應在《X射線行李包檢查系統衛生防護標準》(GBZ 127-2002)規定的限值範圍內(5μGy/小時)。
研究表明,即使按測定到的最高劑量估算,安檢機工作人員年平均有效劑量也低於20mSv/年,公眾每年增加的輻射劑量遠低於1mSv/年,二者均低於《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 18871-2002)中規定的限值,不會危害安檢工作人員和公眾健康。
為減少不必要輻射,仍應盡量遠離安檢系統出入口
即便輻射劑量低,為了減少不必要的X射線照射,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應增強自我防護意識,盡量遠離安檢系統出入口位置並盡量減少逗留時間:
1、在過安檢時,要將被檢箱包平放在傳送帶上,避免箱包在X光機通道內拖動、翻滾造成圖像變形,增加安檢時間。
2、在放取行李時,應盡量遠離安檢系統、快速通過,並嚴格按照要求從傳送帶起點處放置行李並到出口處傳送帶末端領取行李。
3、在安檢系統出入口,鉛吊簾處於掀開狀態時,應避免伸手進入檢查倉送取行李,以免受到鉛簾縫隙處泄露的微量輻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