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國家機關:
1、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
2、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3、行政機關:國務院是最高行政機關,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機關;
4、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人民法院;
5、法律監督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地方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
《憲法》第五十七條
中華人民***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第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壹百二十八條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第壹百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