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背簍精神發源地在北京市房山區(區)周口店供銷合作社黃山店分銷店。
當時是黃山店公社範圍內的唯壹壹家分銷店。黃山店公社地處群峰環抱的山溝裏,全公社540多戶、2800多口人,分散居住在山溝山腰的50多個自然村。這些自然村交通很不方便。歷史上,黃山店山溝裏沒有銷售點,村民買燈油、火柴、鹽或賣點山貨都要跑出幾十裏。
當地流傳:“有女不嫁黃山店,吃水貴如油,買賣東西真發愁。”新中國成立以後,在這裏成立了供銷店,供銷店有時也送貨上山,但由於居民點分散,群眾買賣東西仍然不方便。1951年,當地供銷合作社在黃山店建立了分銷店。
在1958年“大躍進”運動中,農業生產十分繁忙,為了讓社員節省買東西的時間,專心生產,這個分銷店全體職工在負責人王硯香帶領下,常年身背裝滿三四十公斤貨物的背簍,步行幾十裏的山路。
為全公社分散居住在山溝山腰的540多戶村民送貨上山,使村民能夠在家門口買到日用品和交售農副產品,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贏得了群眾的歡迎和稱贊,被親切地稱之為“背簍商店”。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背景簡述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縣以上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按照自下而上、自願聯合的原則組成的經濟實體。例如:在壹個縣的範圍內,由若幹基層供銷合作社作為社員社而聯合組成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法人地位,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向國家繳納所得稅的制度。其所屬企業,凡實行獨立核算,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者,也具有法人地位。
它的基本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社員社的工作,保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為社員提供業務經營、儲藏運輸、職工培訓等服務;辦理社員社無力經營的各項業務和商品儲備任務,自辦或聯辦具有壹定規模的農產品加工企業。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權力機關是社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舉產生的理事會為執行機關,監事會為監察機關。近年來,有的地區取消了理事會和監事會,改建合作委員會,執行原理事會和監事會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