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第壹種用法:
即,背誦書中的內容。
背書第二種用法:
背書該詞來自金融術語,英文endorse(ment),原意指在在票據背面書寫註明語句、簽名或蓋章表示支付、收到或同意轉讓等。這壹行為即稱為“背書”。這種“背書”具有保證、擔保等作用。
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常說的“為他人背書”、“為某人背書”即:為他人(某人)做擔保的意思。
擴展資料:
在政治上也常會說為某人背書
政治背書的意思是指在政治上,用背書壹詞表示為某人或某事允諾保證,借此提高事物的可信度。
1、在臺灣經常使用其衍生意義,指認可、支持。如:為某人背書,意思就是對某人的話表示認可和支持。現在網絡上說:在某事上甲人(集團)完全支持、擁護或服從乙人(集團),也有時形容為甲為乙“背書”。
2、在中國大陸,通常不大使用它的衍生意義。在民主選舉中,經常使用“背書”來指代某位比較有人望的政治人物公開的支持某位候選人,以期待“背書人”將其政治資源在選舉的過程中臨時被該候選人借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