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關於法和法律:
1、“法”本意是法律、法令。它的含義古今變化不大,在古代有時特指刑法,後來由“法律”義引申出“標準”、“方法”等義。現代漢語的“法”多指由統治者(統治集團,也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壹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壹切規範的總稱。
2、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統治集團就是政黨,包括國王、君主),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壹定立法程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全體國民意誌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並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3、法,可劃分為;
(1)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
(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