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馬克·貝內克很清楚,蛆和屍體檢驗的關系只能用“密不可分”來形容。這位美國法醫昆蟲學家多年來和屍體上的蠅蛆為伴,雖然蠅蛆是如此令人作嘔。以前,人們會在屍體解剖之前把這些東西用水沖掉,實際上,它們是推斷受害人死亡時間和移屍等作案情況的重要依據。法醫昆蟲學是應用對昆蟲的研究來解決謀殺、自殺、強暴、物理性傷害及非法毒品買賣等法律事件的學科,有時也稱為醫學犯罪昆蟲學或醫學刑事昆蟲學。當科學家逐漸將目光投向法醫昆蟲學時,這門學科也變得越來越神秘,越來越誘人。 宋代法醫蒼蠅破案
壹提起蒼蠅,人們都厭惡不已。但是,這種小蟲也不是壹無是處。早在800多年前,宋朝的法醫就利用它們喜歡“追腐逐臭”的特性,為偵破各種命案提供線索。日前在中央電視臺熱播的《大宋提刑官》講的就是這個法醫的故事。現代的昆蟲法醫學也證明,蚊蠅能做法醫確實是有其內在道理的。而記者獲悉,不僅蚊蠅,而且甲蟲也可以充當法醫破案。
從昆蟲法醫學的角度而言,能夠對破案有重要意義的,包括蚊、蠅、蟻、蜂、蝶、蛾以及甲蟲等。其中,蚊蠅類的昆蟲容易被早期、中期的屍體吸引,尤其是綠頭蒼蠅,它可以在命案發生後的10多分鐘內,聞到血腥的味道趕到事發現場;而甲蟲的出現,則表明死者已經遇害較長的時間了。另外,蒼蠅產卵的地方也很特殊,它喜歡在人體的體竅處產卵,比如嘴、鼻子、眼睛、耳朵、肛門等處,而且也喜歡在人體的受傷部位產卵。因此,如果法醫人員在屍體的非體竅部位發現大量蠅蛆,就可以判定,這裏可能是傷口所在。根據事發現場蚊蠅種群數量的多少,以及由卵到成蟲的發育狀態和產卵位置等因素,可有效幫助警方早日破案。
在西方,弗朗西斯科·雷迪於1668年用腐肉和綠頭蒼蠅作了壹個試驗,憑此研究,他不僅推翻了生命的“無生源說”理論(生物起源於非生命物質),並使人們意識到,只有在蒼蠅存在的情況下,腐肉才可以生長出蛆。 住在法國巴黎附近的貝爾格雷特於1855年成為了第壹個將昆蟲作為法醫調查“指示器”的西方人。在壹間屋內的石膏罩後面發現了壹具嬰兒屍體,根據收集到的昆蟲標本,他確定屍體早在數年前就已經開始腐爛。因此,真正的兇手不是事發當時的房子主人,而是房子的上壹任居住者。貝爾格雷特的研究方法與當前使用的主要法醫昆蟲學研究方法已經極其的相似。
在1883到1898年間,法國的讓·皮埃爾·門格林發表了壹系列關於法醫昆蟲學的文章。其中最著名的壹篇名為《屍體上的動物》,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向醫學和偵查專家證明昆蟲學數據在法醫調查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另壹位在法醫昆蟲學領域舉足輕重的人物是德國醫生萊因哈德,他利用屍體作為研究材料,第壹次系統地研究了法醫昆蟲學。他總結了可以在屍體上生長的昆蟲種類,並認為不是所有生長在屍體上的昆蟲都可以做為調查材料,例如,壹些年齡有15歲的甲殼蟲,這些昆蟲就和屍體沒有任何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