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歌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原為《八路軍進行曲》,由張松如(公木)作詞,鄭律成作曲,創作於1939年,是組歌《八路軍大合唱》中的壹首。解放戰爭時期,《八路軍進行曲》被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歌詞略有改動。1988年7月25日,被中***中央軍事委員會確定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歌。
1939年秋,《八路軍大合唱》完成,《八路軍進行曲》即為其中之壹。解放戰爭時期,《八路軍進行曲》更名為《人民解放軍進行曲》,歌詞略有改動。
1951年2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參謀部頒發試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草案)》,將《人民解放軍進行曲》改名為《人民解放軍軍歌》。
1953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重新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草案)》,又將其改為《人民解放軍進行曲》。1965年更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創作背景
1938年8月,帶著在晉綏抗日前線創作的革命詩稿,詩人公木(原名張松如)回到了革命根據地延安,與作曲家鄭律成合住壹個窯洞。兩個文藝工作者都想為了這個時代做出些什麽,於是壹拍即合,立誌為人民軍隊譜曲。
兩人具體商定,立即動手創作《八路軍大合唱》。公木壹氣呵成,寫下包括《八路軍進行曲》在內的***八支歌曲的歌詞,完成這些歌詞的創作時間不到壹周。進入譜曲階段後,為了便於交流,公木和鄭律成搬到壹起居住。
為了譜好曲,鄭律成對詞曲進行反復推敲和琢磨。他為了不影響公木讀書和工作,有時就跑到外面去思考。鄭律成為了譜好曲子,雙手各執石子邊想邊敲,反復琢磨,忘情之下把手指敲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