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在質量控制方面的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進行質量跟蹤監理檢查,如預檢(模塊、軸線、標高等)、隱蔽工程檢查(鋼筋、管線、預埋線等)、旁站監理等。監理工程師還應簽證質量檢驗憑證,如預檢、隱蔽檢查申報表,抽檢試驗報告、試件、試塊試壓報告等。
2、監理工程師對進場的原材料應檢查確認的報告、憑證資料主要有材料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技術合格證(原材料三證),材料抽檢資料、試驗報告等。
3、監理工程師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應向承包單位提出整改(如要求返工),並監督檢查整改過程,對整改後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與辦理簽證。
擴展資料:
工程質量控制按其實施主體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政府的工程質量控制。
政府屬於監控主體,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規為依據,通過抓工程報建、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材料和設備準用、工程質量監督、重大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主要環節進行的。
2、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
工程監理單位屬於監控主體,它主要是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實施全過程進行的質量監督和控制,包括勘察設計階段質量控制、施工階段質量控制,以滿足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3、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控制。
勘察設計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法律、法規及合同為依據,對勘察設計的整個過程進行控制,包括工作程序、工作進度、費用及成果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價值,以滿足建設單位對勘察設計質量的要求。
4、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
施工單位屬於自控主體,它是以工程合同、設計圖紙和技術規範為依據,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交付階段等施工全過程的工作質量和工程質量進行的控制,以達到合同文件規定的質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