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具體如下:
1、國家發展改革委。
2、教育部。
3、科技部。
4、工業和信息化部。
5、公安部。
6、監察部。
7、司法部。
8、財政部。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0、安全監管總局。
11、國土資源部。
12、環境保護部。
13、住房城鄉建設部。
14、交通運輸部。
15、水利部。
16、農業部。
17、商務部。
18、文化部。
19、國家衛生計生委。
20、國務院國資委。
21、工商總局。
22、質檢總局。
2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4國家林業局。
25國家旅遊局。
26國務院法制辦。
27、中國氣象局。
28、國家能源局。
29、國家國防科工局。
30、國家海洋局。
31、國家鐵路局。
32、中國民航局。
33、國家郵政局。
34、全國總工會。
35、國家煤礦安監局。
36、中國鐵路總公司。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包括,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 ***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擴展資料: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部門職責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
法規、標準和各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負責集團公
司安全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並對各部門(子公司)執行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評比和考核。
2、擬定集團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組織編制集團
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計劃,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負責組織擬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指導
其他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消防等應急救援演練。
6、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安全綜合檢查和各類安全專項檢
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7、負責集團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和督
促有關部門(子公司)制定防範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範
措施的落實情況。
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
停止作業,並立即上報相關領導。
8、負責貫徹《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督促各部門、
子公司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與消防檔案,逐級簽訂消防安
全責任認定書,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9、負責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安委會決議的
落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