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間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壹種類型,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的區別:(1)認識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兩種情況,間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壹種情形;(2)對危害結果發生的意誌因素明顯不同。間接故意是放任結果發生,即聽之任之、滿不在乎,容忍、同意危害結果的發生接故意的意誌因素是希望結果發生或明知道必然發生的情況下放任結果發生。(3)特定危害結果發生與否,對兩種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為定罪的意義也不同;(4)直接故意的主觀惡性大於間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