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註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②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③加熱時試管口不能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2. 燒杯 用作配置溶液和加大試劑的反應容器,在常溫或加熱時使用。
使用註意事項:①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使受熱均勻。②溶解物質攪拌時,玻璃棒不能觸及杯壁或杯底。
3. 燒瓶 用於試劑量較大而又有液體物質參加反應的容器,可分為圓底燒瓶、平底燒瓶和 蒸餾燒瓶。它們都可用於裝配氣體發生裝置。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不同的物質。
使用註意事項:①圓底燒瓶和蒸餾燒瓶可用於加熱,加熱時要墊石棉網,也可用於其它熱浴(如水浴加熱等)。②液體加入量不要超過燒瓶容積的壹半。
4. 蒸發皿 用於蒸發液體或濃縮溶液。
使用註意事項:①可直接加熱,但不能驟冷。②盛液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
③取、放蒸發皿應使用坩堝鉗。
5.坩堝 主要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註意事項: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②取、放坩堝應使用坩堝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