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店和直營店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壹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采取***同的經營方針、壹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範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采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2、法律關系不同
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連鎖店壹般來講是指公司為了擴大自己在各個區域的市場,開幾家或更多的直營店,我們講的連鎖店實質也應當是壹種直營店,簡單講,多家直營店就是連鎖店嘍,在所有權上理所當然屬於公司了,壹般來說,連鎖店有著統壹的CI。
3、特點不同
連鎖店具有經營理念、企業識別系統及經營商標、商品和服務、經營管理四個方面的壹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專業管理及集中規劃的經營組織網絡。
利用協同效應的原理,使企業資金周轉加快、議價能力加強、物流綜合配套,從而取得規模效益,形成較強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未來零售業不論走向何方,都將邁向連鎖經營。
直營連鎖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壹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壹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壹所有者,歸壹個公司,壹個聯合組織或單壹個人所有。
由總部集中領導、統壹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壹;實行統壹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準化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