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錄以考生重新填報的誌願為準,考生原填報的誌願無效。有意向參加補錄的考生,必須重新填報誌願。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補報誌願。
3、補報誌願的考生,其本人的選考科目必須與院校缺額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學校是不承認的,填了沒有效用)
4、參加補報誌願的普通、體育類考生,每人可填報3所院校誌願,每所院校均可填報6個專業誌願。普通類與體育類不得同時兼報。高職類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誌願,每所院校均可填報4個專業誌願。
5、考生誌願以通過“普通高考補報誌願系統”錄入正確後打印的誌願表為準,考生必須在系統打印出的誌願表上簽名確認。凡補報誌願後沒有打印“xx省普通高考補報誌願表”的考生,其補報結果以省考試中心“普通高考誌願補報系統”中的補報結果為準。
6、考生要對自己填報誌願的準確性負責。考生誌願信息壹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7、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確認考生補報誌願時不要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並且不允許同時打開兩個IE窗口,以確保考生誌願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
什麽是補錄?
補錄,也叫征集誌願,指的是某壹批次錄取結束後,針對有些高校沒有招滿人的情況,省裏公布補錄的分數線(降分幅度看缺額情況),並公布缺額的學校、專業、人數,供那些還未被錄取的、上了補錄線和要求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自願選擇是否重新填報誌願,參加補錄取的做法。
總的來說,補錄是壹個良好的機會來實現自己的高校夢。考生要根據招生政策和時間節點,認真準備好報名材料,遵循規定的報名細節和要求,充分展示自己的優勢和特點,提高申請成功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條
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六條
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
第七條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註重工作實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