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科目。
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科目,發生的時候,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貸:銀行存款。利息支出指企業短期借款利息、長期借款利息、應付票據利息、票據貼現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長期應付引進國外設備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資本化的利息外)減去銀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後的凈額。
利息支出(Interestexpense)是指臨時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實現制作為記帳基礎的前提條件下,所謂支出應以實際支付為標準,即資金流出,標誌著現金、銀行存款的減少。就利息支出而言、給個人帳戶計息,其資金並沒有流出,現金、銀行存款並沒有減少,因此,給個人計息不應作為利息支出列支。
會計處理: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發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種存款(單位存款、個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種存款和轉貸款資金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賣出回購金融資產等產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期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利息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計算確定的各項利息費用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的金額,貸記“應付利息”、“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