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長期流動演出於農村集鎮的戲曲班社。得名於“草臺戲”。草臺戲源出於民間的酬神演出活動。每逢諸神(如東嶽、火神、城隍等)誕辰,各地照例要在神廟作會演戲,如當地沒有廟宇,則於野外空曠處搭設草臺演唱,供百姓“藉神誕以行樂”。清代地方戲蓬勃興起後,因受到封建士大夫的歧視,其班社多不能進城演唱,只得在各地農村集鎮臨時搭設簡陋的棚臺,作流動性演出,遂被稱為“草臺班”。有的地方還稱為“跑簾外的”、“跑大棚的”、“唱野臺子的”等,包含有輕蔑的意思。
草臺班的條件不壹,有的較好壹些,有的設備簡陋。但草臺班接近下層群眾,反映社會實際,所演劇目大都具有較強的人民性,也造就過很多優秀演員。因此,在中國戲曲史上,特別是推動地方戲曲的不斷發展,草臺班是有壹定的歷史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