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兩廣總督的正式官銜為“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是清代9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壹,總管廣東和廣西兩省的軍民政務。
兩廣設置總督,始於1452年,1465年成為定制。至清代,這種地方政治體制變革終告完成,總督作為封疆大吏的地位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