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奏是海頓創作的另壹個重要領域。海頓對古典主義的弦樂四重奏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這壹體裁經海頓之手逐漸固定,即由第壹、二小提琴、中音提琴、大提琴四個樂手演奏,每個聲部都處於平等的地位,像是在對話。歌德曾形象地將四重奏比喻為四位知識分子的交談(指他們各自獨立,知識水平高,演奏水平高)。而且,我們應補充說明,他們的談話是帶有深刻的情感交流的。四重奏壹般采用奏鳴曲形式,不僅體現了18世紀上半葉奧地利維也納宮廷及家庭自娛音樂生活的需要,也體現了作曲家創作技巧的精湛純熟。
《弦樂四重奏》。作者:列文(1915-)1755年左右,海頓被壹位愛好音樂的貴族福恩伯格(KarlJosefvonFurnberg)邀請到其莊園創作。為了給宮廷演奏者自娛,而非為聽眾欣賞,他寫了壹些室內樂。自此以後,弦樂四重奏在他室內樂創作中占據了重要地位。從作品9(約1770年)開始,已具有海頓自己的風格,各聲部開始負擔主題的材料,有了壹點獨立性。作品17、20(1771,1772)中,四個聲部的獨立性與平衡性更趨成熟。這些四重奏在奏鳴曲式的樂章裏,呈示部、展開部和再現部的長度幾乎相等。1781年之後,海頓晚年的弦樂四重奏(作品33,50等)是古典四重奏的代表,也是古典四重奏成熟的標誌,它們也體現了海頓與莫紮特的友誼及創作上的相互影響。如它們各聲部都十分獨立。各樂章調性變化增多了(如作品74之三,第壹樂章從g小調開始,在G大調結束;第二樂章為E大調;又如作品76之六,第壹樂章降E大調,第二樂章B大調,而且內部還有升c小調-E大調-e小調-G大調-B大調-降b小調-B大調的轉調);慢樂章多采用主題加變奏的結構(如作品76之三,慢樂章主題用海頓自己寫的奧地利國歌),有時還采用雙變奏的形式(如作品50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