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冠英先生所著《奇奇怪怪商海經》壹書中曾介紹,人丹是有著90多年歷史的上海中華制藥廠的著名產品,而仁丹這壹日本產品至少在新中國成立後就再也沒有進入過我們的市場。
20世紀初,日本在中國大量傾銷商品,打擊中國民族工商業,掠奪國人的錢財。1907年,上海總商會通電全國,號召開展抵制日貨的反日愛國運動,全國各地商界可謂是壹呼百應。然而,只有仁丹仍然盤踞在中國城鄉,到處可見翹著小胡子的仁丹招貼畫。中醫眼科世家出身的上海商人黃楚九對這小小仁丹在中國大地橫行無忌憤憤不平。1909年黃楚九得到壹張“諸葛行軍散”的古方,同時參考自己祖傳的《七十二癥方》,反復研制出新的方劑,做成小粒藥丸,取名為“人丹”。龍虎人丹上市後,黃楚九大力宣傳,凡是貼著仁丹廣告的地方,都貼上醒目的龍虎人丹廣告,與其展開競銷。
日本東亞公司眼看龍虎人丹對他們的仁丹構成了威脅,便控告人丹是“冒牌”、“侵權”,要求中國政府勒令停產。黃楚九聘請上海著名大律師,與日商大打官司。直至上訴到北京最高法院機關,1927年做出終審裁決,判定“人丹”與“仁丹”兩藥各不相幹,可以同時在市場上銷售。十年訴訟雖令黃楚九損失十萬余元,但“人丹”的名聲逐漸擴大,銷路大增。史家評價:這場官司的勝訴,“給中國人出了壹口氣!”
顯然,無論是電子媒體還是報紙,在新聞報道或科普文章中把祛暑良藥“人丹”寫成“仁丹”,都是十分錯誤的。所以,無論是出於民族感情,還是出於藥品名稱規範化,我們都要明確:“人丹”與“仁丹”絕不能混淆。
附:歷史上的傳說故事:
日軍侵華時,在中國的城鄉各地,都能見到莫名其妙的“仁丹”廣告,上面畫著個留著八字胡的人像。原來,這是日軍設置的路標特殊暗記:八字胡微微向上翹起,表示此路暢通無阻;八字胡的左角向下垂,即表示左轉彎不通,應向右轉;八字胡的右角向下垂,即表示右轉彎不通,應向左轉;如果八字胡都向下垂,就表示此路不通,不能前進。當年,在震驚中外的南京大屠殺事件中,日軍就是利用這壹秘密標誌在南京施暴的。這壹“仁丹廣告”陰謀,直到抗戰勝利後才被揭露於世。故事的真實性雖已無從考查,但國產“人丹”與日產“仁丹”曾打過長達十年的官司卻是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