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憲法宣誓儀式如下:
宣誓是指參加某壹組織或擔任某壹職務時,在壹定的儀式下當眾說出表示忠誠和決心的話。
宣誓,古代也叫起誓,是用最鄭重的形式,在誓言接受者面前表明自己,並請接受誓言者監督,在起誓的那件事上把對自己的監督和處置全權交給誓言接受者。
比如在締結婚姻時對神發誓,就是請神見證和監督自己的婚姻,如果背棄誓言,就是在婚姻問題上欺騙了神。在作證言之前對法庭發誓,就是對法庭宣布自己證言的誠實,如果說謊,甘願接受來自法律的相應懲罰。
因誓言的鄭重屬性,對人來說,只有針對人生中真正的大事、重大問題才會起誓。無關緊要的、或者不夠重大的事,不宜采用宣誓這種形式,否則有戲耍和不敬之嫌,容易受到相應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