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雲是誰?
1993年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正式更名為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彭佩雲同誌即擔任主任。在她任職期間,國務院婦兒工委積極協調和參與了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政策的起草、制定和修改工作,使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法制化。在她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期間,多部涉及婦女兒童保障的法律出臺,全國人大還多次將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情況列為執法檢查的重點。擔任全國婦聯主席後,她致力於推動立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活動。2001年,全國婦聯參與了全國性的貫徹實施《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檢查,而且積極推動國務院在2002年出臺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防止兒童被拐賣後強迫勞動。為及時了解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她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了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解決。在她的重視領導下,全國婦聯還多次組團或參加政府組織的代表團參加雙邊和多邊會議,認真履行國際公約,不斷完善國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