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殺人出自《戰國策·秦策二》。
全文如下: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壹人又告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墻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
全文翻譯:?從前曾子住在費地。費地有壹個人和曾子同名同姓,殺死了壹個人。有人告訴曾子的母親說:“曾參殺了人!”曾子的母親回答道:“我的兒子是不會殺人的。”說完只管繼續織布。過了壹會,又有人跑來說:“曾參殺了人!”曾子的母親仍然安心地織著布。又停了壹會,另外壹人跑來說道:“曾參殺了人。”曾子的母親便害怕起來,丟掉梭子,翻墻逃走了。像曾子這樣賢明的人,母親又那麽信任他,但當三個人跑來迷惑曾母之時,連他的慈母都不能相信自己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