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有下列危害因素時易出現高危兒:
1、妊娠高血壓綜合征(以下稱妊高征):病情越重,病程越長,對胎兒危害性越大,圍產期死亡率越高。故應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2、心臟病:心臟病伴心力衰竭是致孕婦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婦心力衰竭往往可引起早產和胎兒缺氧,故應及時積極治療。
3、糖尿病:孕婦患糖尿病者,其胎兒畸形率增高,難產多,胎兒圍產期死亡率高。在新生兒期,易因早產、窒息、中樞神經創傷、新生兒肺透明膜病等死亡。宮內發育遲緩者,出生後精神和體格發育亦多異常。
4、血型不合:血型不合可引起胎兒和新生兒溶血病。若不及時治療多在圍產期死亡,必須在胎兒早期診斷。
5、肝內膽汁瘀積癥:可導致早產及胎兒窘迫,增加圍產期死亡率。
6、慢性疾病:孕婦患慢性疾病,如腎病、心血管病及結締組織病時,胎兒在宮內生長發育遲緩。
7、遺傳性疾病:孕婦患有遺傳性疾病時,約有25%的受精卵在16周內死亡。存活著至少有5%異常,大部分流產和胎兒發育異常與先天性畸形有關。應盡早在胎兒期查出遺傳性疾病,確診後可給予治療性流產或有效的治療措施。
8、營養不良:孕婦營養不良可使胎兒體重減輕,早產兒發生率增加及胎兒急性營養紊亂。在產程內缺氧,出生時瘦而長及宮內營養不良者,在圍產期死亡率高,出生後精神運動發育受損和智力低下的發生率高。
9、貧血和出血:孕婦患有嚴重貧血,可使胎兒生長遲緩及發生嚴重的新生兒窒息的危險。孕早期子宮有嚴重出血或反復出血,可引起流產及早產。孕中與孕末期子宮出血,多數是胎盤早期剝離或前置胎盤,圍產期死亡率比同期高7倍。
10、早產、過期產、雙胎:均可使圍產期死亡率增加。宮內生長遲緩,圍產期死亡率高出正常兒10倍以上。
11、妊娠期感染:孕早期感染病毒性疾病時,大部分胎兒有畸形,妊娠期患傳染性肝炎,早產兒發生率高。
12、孕婦使用某些藥物和放射線照射:易致胎兒畸形、內分泌功能異常、乳齒發育異常、造血功能障礙及早產等。
13、孕婦年齡:孕婦年齡小於16歲者易患妊娠期高血壓、早產或因骨盆過小而難產,年齡超過35歲者胎兒易患遺傳性畸形、產前及產程中出血或死胎。高危因素“對號入座” 具備某壹項高危因素的寶寶,在醫學上被稱作“高危兒”,這些寶寶從出生第壹天就需要格外的呵護。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女性超過35歲生育者;孕期曾經出現流血,接受保胎治療,以及患過妊娠期高血壓綜合征、妊娠期糖尿病、誤服過有害胎兒健康的某些藥物和孕期曾經感冒者。 ●通過產前保健體檢,發現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懷疑先天發育異常。 ●在分娩過程中出現難產、新生兒窒息、以及早產、生育雙胎或多胞胎者;孩子在出生時小於2.5公斤或大於4公斤;出現嚴重新生兒黃疸等。 特別提示“高危兒”患以下疾病的可能性要遠遠高於正常孩子:腦癱、智力低下、營養不良和視力、聽力異常及運動障礙,輕則會影響孩子正常發育,重則導致終生殘疾,壹旦錯過最佳矯治時機,將會造成終生遺憾。 家長正確做法是:對照全市統壹發放兒保手冊列出的“高危兒”因素,排除或確定自己的寶寶是否屬於“高危兒”。“高危兒”家長,要及時帶孩子到全市各級醫療保健機構的兒保科,接受系統保健指導,以便及早確診早期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