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1+1”方式,即1個必考科目加1個選考科目。
(壹)必考科目:200米跑、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學生在200米跑和中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中自行選擇壹項作為必考科目。選擇中長跑為必考科目的學生,不能再選擇中長跑為選考科目。
(二)選考科目:在以下6個選考項目中任選壹個項目進行測試: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立定跳遠、壹分鐘仰臥起坐(女)、引體向上(男)、投擲實心球、壹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
(三)計分方法:2015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成績(總分)取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兩科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0.3的權重(30分)計入其中考考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