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敞口(riskexposure)指未加保護的風險,即因債務人違約行為導致的可能承受風險的信貸余額,指實際所承擔的風險,壹般與特定風險相連。
風險敞口是指因債務人的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可能承受風險的信貸業務余額。客戶風險權重壹般是由外部評級機構根據客戶的資料信息加以評定的,分為0%、10%、20%、50%、100%和150%六級。
在標準法下,信用風險加權資產=∑信用風險敞口(EAD)×客戶風險權重。
擴展資料:
敞口額度
所謂“敞口額度”,顧名思義,就是“風險敞口”的金額
從銀行授信角度來看,“敞口額度”是企業實際可用於支付的信貸資金額度。銀行賬面貸款或承兌額度等於“敞口額度”與保證金額度之和。企業的綜合授信敞口等於綜合授信總額減去用於風險“沖銷”的保證金後的余額。
例如:銀行給了妳70萬元授信,妳辦了壹筆保證金為30%,票面金額為1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那麽妳就用掉了這70萬元的銀行敞口,這70萬元的授信也就叫做敞口授信。壹般來說,銀行信貸額度大於或等於敞口額度,其差額依保證金比例大小而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