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註重預防,是黨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理解這個方針,要重點掌握好以下三點:
壹、要準確把握方針的定位。提出這個方針,是基於我們黨反腐倡廉實踐的科學總結和對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的科學判斷,既適應了反腐倡廉建設的長期性特征,又為實現階段性目標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思路和辦法,是當前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基本方針。
二、要堅持發展的觀點。
從側重遏制、采取治標的措施更多壹些,到提出“標本兼治”,發展到十六大提出的“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 、十七大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註重預防的方針”,我們黨對反腐倡廉方針的認識既壹脈相承,又與時俱進,是壹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三、要辨證地看,正確處理治標與治本的關系。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誌。
只有抓好從嚴懲治,才能有效遏止腐敗現象的蔓延,為預防腐敗創造條件。只有抓好預防,才能鞏固和發展反腐倡廉的成果,有效解決腐敗問題。治標與治本要全面協調發展,不能顧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