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四大基本力如下:
1、強核力:
強核力作用於強子之間,是已知的四種宇宙間基本作用力中最強的壹種,作用距離第二短(約10^(-15)~10^(-10)m)。最初被研究的強相互作用是核子(質子或中子)之間的核力,這是壹種將核子與原子核結合在壹起的行為。
自從1947年發現了π介子後,人們在實驗中陸續發現了數百個具有強相互作用的粒子,這些粒子統稱為強子。把質子和中子中的誇克結合起來,把原子中的質子和中子結合起來。另壹個通常被認為是膠子的自旋粒子,它攜帶著強大的力量。這只會和自身和誇克發生作用。
2、弱核力:
弱相互作用(也稱為弱核力或弱核力)是自然界四種基本力之壹,其余三種為強核力、電磁力和重力。次子原子粒子的放射性衰變是由其引起的,而恒星中壹個叫做氫核聚變的過程則由其引發。這種弱交互作用影響了所有的費米子,也就是自旋為半奇數的粒子。
弱相互作用理論指出,在粒子物理的標準模型中,弱相互作用是由W和Z玻色子的交換(即發射和吸收)引起的,而弱的力則是由玻色子的發射(或吸收)引起的,因此它是壹種非接觸力。
3、電磁力:
電磁力通常指的是靜電力。靜電是指靜止帶電體間相互作用的力量。帶電體可以被視為由多個點電荷組成,兩個點電荷之間的作用力符合庫侖定律。也被稱為庫侖力(庫倫布force)。在兩個靜止的帶電體之間的靜電是構成它們的各點電荷之間互相作用的向量和。
4、重力:
指任何兩個物體或兩個粒子之間的吸引力,是由它們質量的乘積所組成,是自然界中最常見的力,簡稱重力。任何兩個物體或兩個粒子之間的吸引力,與它們質量的乘積有關,也是自然界中最常見的壹種力,簡稱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