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指在考慮固定資產凈殘值的情況下,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後的金額,乘以變動的折舊率,計算折舊額的壹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應的折舊率怎麽得出?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年數總和法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產值)x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產值)x月折舊率
舉個例子
假如某企業實行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是3年,固定資產原值是2萬,預計凈殘值是0.2萬,那麽它的第壹年折舊率是3/1+2+3=3/6=50%;第二年的折舊率為2/1+2+3=33.33%;第三年的折舊率=1/1+2+3=16.67%.
第壹年的折舊額=(2-0.2)x50%=0.9
第二年的折舊額=(2-0.2)x33.33%=0.6
第三年的折舊額=(2-0.2)x16.67=0.3
年數總和法的使用,體現了會計謹慎性的原則。和雙倍余額遞減法壹樣,都是加速折舊計提折舊額的方法。不同的是,它在壹開始就考慮了預計凈殘值的數額;但是,不同的使用年限,折舊率會相應地變化。
每壹種折舊方法的使用,都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年數總和法也是被大多數企業使用的壹種計提折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