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簽證有效期壹般是3個月、6個月或者其他時間。簽證除了有效期、停留期之外,還規定有效次數。壹般分為壹次有效簽證、兩次和多次有效簽證等。簽證的有效次數是指該簽證在有效期內,使用壹次就失效。兩次有效簽證,即在簽證有效期內可以使用兩次。多次有效簽證,即在簽證有效期內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國境。簽證是頒發給公民的壹項簽註式的證明。簽證是壹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中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簽註、蓋印。簽證是壹個國家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例如移民局或其駐外使領館),對外國公民表示批準入境所簽發的壹種文件。簽證通常是附載於申請人所持的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上。在特殊情況下,憑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可做在另紙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中華人民***和國旅行證分1年壹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兩種,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和國護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證件的持有人,如因情況變化,護照、證件上的記載事項需要變更或者加註時,應當分別向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者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提出申請,提交變更、加註事項的證明或者說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