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王之所以會被稱之為“貓王”有這樣三種解釋:
1、Elvis Presley本來有個頭銜是The King of Western Bop(西方波普之王),再加上美國南部的歌迷把Elvis稱作“The Hillbilly Cat”(山貓),就變成:The Hillbilly Cat and King of the Western Bop,之後簡稱“Cat King”,是華語區化繁為簡的第二次創作。
2、Elvis標誌性的舞蹈 (就是扭動胯部) 像條發了情的公貓,又因為他在當時如日中天,索性大家就叫他貓王,壹開始是是對他的諷稱,後來才傳開的。
3、Elvis原本在鄉村音樂領域發展,但後來他的歌吸取了黑人BLUES的成分之後,已經很難將他歸類,於是人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叫"山貓" (The Hillbilly Cat)。直到後來歌迷認識到他所演唱的就是搖滾樂,又給了壹個貓王的封號,以此標示他無與倫比的身價。
擴展資料:
普雷斯利經常被認為是搖滾樂歷史上影響力最大的歌手,有搖滾樂之王的譽稱。從1969年至1977年普雷斯利***舉行約1,100場演唱會。***演出31部電影。樂隊披頭士成員約翰·列儂說:“貓王雖死,但搖滾不滅,貓王萬歲。”
自普雷斯利以後,具有鮮明的思想性和強烈的現實批判性的搖滾樂迅速流傳。也因為他的魅力,搖滾樂成為美國的全民運動。普雷斯利開辟了搖滾樂艱難的前進道路,之後搖滾開始成為對美國社會影響最深遠的文化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