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日軍在中國戰場使用的化學武器有:芥子氣、路易氏氣、光氣、二苯氰砷、氫氰砷、二苯基乙酮、苯氯乙酮和三氰化砷等,***8種標準毒氣。
而日軍使用的的化學戰武器則種類繁多,除各種毒氣航彈,炮彈外,主要還有毒氣筒,布毒器,布毒車,毒氣鋼瓶等等。
另外,據最新資料顯示:日軍侵華戰爭時期曾生產過746萬發毒氣彈,這其中除沒有能研制出神經性毒氣外,幾乎研制和裝備了但是世界各國所裝備的所有毒氣。
另據不完全統計,日軍先後在中國14個省市,77個縣區,使用化武1731次。中國國民正府 軍政部防毒處的記錄中記載:日軍毒氣戰在中國軍隊(國民政府軍)中造成的死亡率平均每年為8.5%%,最高年份達到28.6%%(1937年)。
日軍進行毒氣戰的次數是:1937年9次,1938年105次,1939年455次,1940年259次,1941年231次,1942年76次,1943年137次,1944年38次,1945年2次,總計1312次(1945年的數據不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