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系數公式:A=ECL,C=A/EL,A為吸收度;T為透光率;E為吸收系數。
詳情解釋:
采用的表示方法是(E1%1cm),其物理意義為當溶液濃度為1%(g/ml),液層厚度為1cm時的吸收度數值;C為100ml溶液中所含被測物質的重量(按幹燥品或無水物計算),g;L為液層厚度,cm。
在給定波長,溶劑和溫度等條件下,吸光物質在單位濃度,單位液層厚度時的吸收度稱為吸收系數。
根據比爾定律,吸光度A與吸光物質的濃度c和吸收池光程長b的乘積成正比。當c的單位為g/L,b的單位為cm時,則A=abc,比例系數a稱為吸收系數,單位為L/g.cm-1;
當c的單位為mol/L,b的單位為cm時,則A=εbc,比例系數ε稱為摩爾吸收系數,單位為L/mol.cm-1,數值上ε等於a與吸光物質的摩爾質量的乘積。
吸光系數:
吸光系數指吸光物質在單位濃度及單位厚度時的吸光度。常用兩種表示方法:摩爾吸光系數和百分吸光系數。摩爾吸光系數是指物質對某波長的光的吸收能力的量度。
指壹定波長時,溶液的濃度為1mol/L,光程為1cm時的吸光度值,用ε或EM表示。ε越大,表明該溶液吸收光的能力越強,相應的分光度法測定的靈敏度就越高。在壹定條件(單色光波長、溶劑、溫度等)下,吸光系數是物質的特性常數,可作為物質定性的依據。
測定方法:
吸收系數可由光度法測量。光度法是利用物質對光吸收的特征及吸收的程度而進行定性、定量分析的壹類分析方法。根據測定時所用的光源不同,分光光度法可分為可見先分光光度法、紫外先分光光度法及紅外光譜法等。
分光光度法靈敏度高,特別適用於微量組分的測定。對微量組分的測定已能達到1~10μg/L的數量級,若事先經分離、富集,可測定含量更少的物質。分光光度法測量的相對誤差壹般為2~5%,精密的儀器可減至1~2%,完全能滿足測定微量組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