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英語中,正規的自我介紹時,姓和名的順序是怎麽樣的?

英語中,正規的自我介紹時,姓和名的順序是怎麽樣的?

如果是中文名字直譯成英語就不需要名在前姓在後,如果是英文名就要名在前姓在後了。

姓名是社會成員的符號或標記,英美人的姓和順序名中國人的相反。他們是:名在前,姓在後,如 Nanthan Hale(內森·黑爾),Nanthan是名,Hale 是姓。所以名叫 first name,姓叫 last name(名也叫 given name或 Christian name;姓也叫 surname或 family name)。

有時,為了紀念某人,在 first name 與 last name之間還可以有壹個名,叫 middle name。如 William Paul Taglor(威廉·保羅·泰勒),中間的名常簡寫成壹個字母,即 William P.Taylor。

在自我介紹的時候可以加上壹句,妳可以叫我什麽什麽比較保險。You can call me XXX。例如我的英文名字叫做 Leo,假設我姓王。我會說 I am Leo Wang, you can call me Leo。這樣很明確,Leo 是名,Wang 是我的姓。

擴展資料

英語姓名的壹般結構為:教名(Christian name/first name)自取名/中間名(middle name)姓(family name/last name)如Anna Louis Strong(安娜路易斯斯特朗),Charles Robert Brown(查爾斯羅伯特布朗)。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George Washington(喬治 .華盛頓)。

另外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Abe Lincoln(艾伯林肯)。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壹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 Tom( 湯姆),James(詹姆士),John(約翰), David(大衛),Daniel(丹尼爾),Michael(麥克爾),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簡), Mary(瑪麗),Elizabeth(伊麗莎白),Amn(安), Sarah(薩拉),Catherine(凱瑟琳)。

另外還有昵稱,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英國人在很長的壹段時間裏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史密斯),Miller(米 勒),Johnson(約 翰遜),Brown( 布朗),Jones(瓊斯),Williams(韋廉姆斯),Carter( 卡特),Black( 布萊克),Bush( 布什),Bird(伯 德),Blair(布萊爾),Peterson( 彼得遜)等。

兩點說明:

1、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L. C. Alexander M. H. Thatche等;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George W. Bush RonaldW. Reagan等。

2、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Mr. (先生),Mrs.(夫人),Miss(小姐)和Ms.(女士)等以及職務軍銜之類,如: Dr. (博士/大夫), Prof.(教授), Pres.(總統)等。這些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前,如: Mr. Turner, Dr. Bethune等;而Sir(爵土)僅用於教名或姓前,如: Sir Winston Churchill等 。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英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