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機的型號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產品系列代號、換代符號和地方、企業代號,有制造廠根據需要自選相應的字母表示,但須經行業標準標準化歸口單位核準、備案。
2、中部:由缸數符號、氣缸布置形式符號、沖程符號和缸徑符號組成。
3、後部:由結構特征符號和用途特征符號組成。
4、尾部:區分符號。同-系列產品因改進等原因需要區分時,由制造廠選擇適當的符號表示,後部與尾部可用“-”分隔。
發動機的型號由四部分組成。
1、首部:包括產品系列代號、換代符號和地方、企業代號,有制造廠根據需要自選相應的字母表示,但須經行業標準標準化歸口單位核準、備案。
2、中部:由缸數符號、氣缸布置形式符號、沖程符號和缸徑符號組成。
3、後部:由結構特征符號和用途特征符號組成。
4、尾部:區分符號。同-系列產品因改進等原因需要區分時,由制造廠選擇適當的符號表示,後部與尾部可用“-”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