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銀行卡詐騙如何判刑的問題,我的解答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2、[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壹)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二)有第壹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三)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重處情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重處10%:(壹)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