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波普爵士樂的代表:人物中音薩克斯大師查理·帕克(Churlie parker),鋼琴手特洛尼斯·蒙克(Theloninets Monk)以及小號手迪克·吉列斯比(Dizzy Gillespie),他們的音樂風格被稱為比波普(Bebop)或(Bop)。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1920——1955),於1920年出生於美國堪薩斯城。
地位: 和小號手迪克·吉列斯比(Dizzy Gillespie)壹同被譽為比波普風格的創始人。
演出風格:音樂尖銳,極具穿透力;技藝非凡,演奏速度奇快;精準無比,每個音的發音以及重音的處理都十分巧妙。
代表專輯:《Dizzy bird at carnegie hall》(Parker 和Dizzy 合作)
包含名曲:“ a night in tunisia”、“Dizzy atmosphere”、“koko”、“things to come”
迪克·吉列斯比(Dizzy Gillespie)(1917——1993),1917年出生於美國切勞。
地位:是古巴爵士樂,乃至整個拉丁爵士樂的奠基人
風格特點:超凡的演奏技巧,演奏時鼓腮的奇特造型。
代表專輯:《bird songs, the final recordiness》、《dizzy's business》、《con alma》
瑟隆尼斯·蒙客Thelonious Monk(1917——1992)
風格特點:個性鮮明,善於運用不協和音,其和聲進行被視為最復雜的即興伴奏;大量作品都是三十二小節 A-A-B-A形式;音樂極其簡約,“留白”在他的即興演奏中非常重要;他的伴奏方式不同於典型的比波普伴奏方式,更像完整的作品,非跟走方式;兼作曲家,編曲為主。
代表專輯:《Thlonious Monk at the Blackhawk》
包含名曲:“round midnight”、"evidence"、"let's call this"、"epistrophy"
比波普,亦稱Bop。壹種激進的爵士樂風格,可看作是現代爵士樂的前身。出現於20 世紀40 年代中期。
比波普和搖擺樂最主要的區別是比波普演奏者參與即興演奏,經常在第壹個主題演奏之後就拋棄旋律,強調自由,富於冒險性,演奏速度非常快。又由於這種音樂風格的激進性,使其在出現不久之後就脫離了喜愛爵士樂和舞曲音樂的廣大聽眾,雖大大提高了音樂的藝術性,但同時也削弱了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