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著名的荷蘭哲學家,其接受了拉丁語的訓練,而正是憑借著拉丁語,斯賓諾莎得以接觸笛卡爾等人的著作。其本為猶太人,猶太教會以其背叛教義,24歲時被驅逐出境,後蔔居於海牙,過著艱苦的生活。他最後搬出猶太人居住區,以磨鏡片為生,同時進行哲學思考。斯賓諾莎此後壹直過著隱居的生活。其不承認神是自然的創造主,其認為自然本身就是神化身,其學說被稱為“斯賓諾莎的上帝”,對十八世紀法國唯物論者和德國的啟蒙運動有著頗大的影響,同時也促使了唯心到唯物,宗教到科學的自然派過度。1673年普魯士選帝侯曾邀請他到海德堡大學擔任哲學教授,條件是不可提及宗教,不過斯賓諾莎婉拒,他在45歲時因肺癆去世。 名言:當時的荷蘭有壹定的自由,但並不民主。 ------ 斯賓諾莎
思想自由,行動守法。 ------- 斯賓諾莎
在壹個自由的國家每人都可以自由思想,自由發表意見。 -----斯賓諾莎
“政治的目的是自由”,斯賓諾莎說。斯賓諾莎認為只有民主政體才能保證思想和言論自由。斯賓諾莎反對君主制,說君主制表面上維持和平,其實實行奴役。他也貶低貴族政體,說貴族政體排斥其他階層的優秀者。他認為,民主制是最優越的,在民主政體中,人人能表達意見。
斯賓諾莎從自身經歷中痛切地意識到思想自由的重要性。
斯賓諾莎從天賦人權出發,痛斥對思想和自由的壓制。斯賓諾莎在宣傳思想自由的同時,還強調人在行動上要守法。 斯賓諾莎的著作中最偉大的莫過於《幾何倫理學》(Ethica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簡稱《倫理學》),該著作壹直到斯賓諾莎死後才得以發表。該書是以歐幾裏得的幾何學方式來書寫的,壹開始就給出壹組公理以及各種公式,從中產生命題、證明、推論及解釋。他的其他兩部重要的作品包括了《神學政治論》(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論》(Tracta Atus Politicus')。《神學政治論》的主題是聖經批評與政治理論,而後者則只談政治理論。
斯賓諾莎的《倫理學》討論三個不同的主題。他首先從形而上學講起,再轉論各種熾情和意誌心理學,最後闡述壹種以前的形而上學和心理學作基礎的倫理觀。形而上學是笛卡爾的變體,心理學也帶霍布斯遺風,但是倫理學卻是獨具壹格。 這壹部分放在關於精神的本性與起源的行而上學討論後面,這個討論到後來推出“人的精神對神的永恒無限永恒的本質有適當的認識”這個驚人的命題。“熾情擾亂了我們的心,蒙蔽住我們對於整體的理智見解。”據他講“各個事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愛,憎,和紛爭。第三卷講述的心理學完全是利己主義的心理學。按照他的意見,“自我保全”是各種熾情的根本動機,但是我們自身當中的實在,肯定性的東西,乃是把我們與整體統合起來的東西,並不是保全外表分離狀態的東西,我們壹體會到這壹點,自我保全就改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