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租是指在沒有從事生產的情況下,為壟斷社會資源或維持壟斷地位,從而得到壟斷利潤(亦即經濟租)所從事的壹種非生產性尋利活動。
政府運用行政權力對企業和個人的經濟活動進行幹預和管制,妨礙了市場競爭的作用,從而創造了少數有特權者取得超額收入的機會。根據美國經濟學家J.布坎南和A.克魯格(Anne.Krueger)的論述,這種超額收入被稱為“租金”(rent),謀求這種特權以獲得租金的活動,被稱作“尋租活動”,俗稱“尋租”。
租金的根源來自對該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提高而供給卻因種種因素難於增加而產生的差價。柯蘭得爾中給尋租下的定義是為了爭奪人為的財富轉移而浪費資源的活動, 而克魯格則認為尋租是為了取得許可證和配額以獲得額外收益而進行的疏通活動。
擴展資料:
政府要求打掉尋租空間
1、要依法治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誰都不能在法外用權。
2、要推進體制改革。比如簡政放權很重要的壹個目的就是堅決打掉尋租的空間,鏟除腐敗的土壤,因為很多腐敗分子壹個***同的特征就是尋租。
3、要加強監督和教育。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受到社會的監督,公職人員要提高自律意識,以權謀公而不能謀私。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既要懲治亂作為,也反對不作為,庸政懶政是不允許的。門好進了、臉好看了,就是不辦事,這是為官不為啊,必須嚴肅問責。
百度百科-尋租
人民網-李克強:打掉尋租空間?為官不為須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