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按面積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於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熱交換站到用戶的損耗及費用·下同),非居民用熱每月每平方米不高於7.5元。
(二)按熱量居民用熱每吉焦44元,每千瓦時0.16元;分戶計量居民用戶,實行基本熱價與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計價方式,基本熱價占總熱價的30%,計量熱價占總熱價的70%。
具體計算公式為:總熱費=基本熱價{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熱建築面積×4}+計量熱價{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時(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時×70%)×用戶所用熱計量數} 非居民用熱每吉焦59元,每千瓦時0.21元。
凡屬我市城區集中供熱居民用熱戶中的城市低保戶,優惠熱價為22元/吉焦或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4元。低保戶需攜帶《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戶口薄及所在區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優惠證明,向所在小區供熱單位(包括物業公司、單位後勤管理機構等)提出申請,經小區供熱單位核實,並由其負責統壹向相關供熱企業辦理熱價優惠手續。在同壹區域內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戶,只能按壹套房屋面積享受低保熱價優惠政策。居民用戶如整個供暖期都不用熱,應在采暖期開始前,由用熱人提出報停申請,經供熱單位采取隔斷處理後,可按總熱價的30%收取基本熱費。對層高在3米以上按建築面積收取熱費的建築物,根據《城市建設統計指標體系及制度方法》規定,在計算標準采暖面積時要增加折標系數。具體計算公式為:實際熱費=供熱價格×建築面積×(實際層高÷3)。
發放範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壹)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壹條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