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GB5768.2-2022《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的規定,“圓形:用於禁令標誌和指示標誌”。
知識拓展:
根據GB5768.2-2022《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誌》,道路交通標誌分類如下:
壹、按作用分類,分為主標誌和輔助標誌兩大類:
1、主標誌
①禁令標誌:禁止或限制道路使用者交通行為的標誌;?
②指示標誌:指示道路使用者應遵循的標誌;?
③警告標誌:警告道路使用者註意道路、交通的標誌;?
④指路標誌: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誌;?
⑤旅遊區標誌:提供旅遊景點方向、距離的標誌;?
⑥告示標誌:告知路外設施、安全行駛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標誌。?
2、輔助標誌
輔助標誌設在主標誌下方,對其進行輔助說明的標誌。
二、道路交通標誌按顯示位置分類,分為路側標誌和路上方標誌。
三、道路交通標誌按版面內容顯示方式分類,分為靜態標誌和可變信息標誌。
四、 道路交通標誌按光學特性分類,分為逆反射標誌、照明標誌和發光標誌三種,其中照明標誌按光源安裝位置又分為內部照明標誌和外部照明標誌。
五、道路交通標誌按設置的時效分類,分為永久性標誌和臨時性標誌。 由千施工作業或交通事故管理導致道路使用條件改變的區域,所使用的道路交通標誌是臨時性標誌。
六、道路交通標誌按標誌傳遞信息的強制性程度分類,分為必須遵守標誌和非必須遵守標誌。
①禁令標誌、指示標誌為道路使用者必須遵守標誌;其他標誌僅提供信息,如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
②禁令標誌中的停車讓行標誌、減速讓行標誌不應套用。 其他禁令標誌、指示標誌不宜套用。 除停車讓行標誌與減速讓行標誌外的禁令標誌、指示標誌套用千白色尤邊框的底板上,為必須遵守標誌。
③禁令標誌、指示標誌套用於其他標誌上,僅表示提供相關禁止、限制和遵行信息,作為補充說明或預告,為非必須遵守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