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理是指物體表面的組織紋理結構,即各種縱橫交錯、高低不平、粗糙平滑的紋理變化,是表達人對設計物表面紋理特征的感受。
肌理的表現手法:
1、繪寫:用各種筆和不同顏料,直接在紙上畫出肌理效果。
2、噴灑:將顏料調和成適當濃度的液體,再用噴筆或其他工具噴灑在紙上。
3、熏炙:用火焰在紙上烤成壹種熏黑或燃燒後的痕跡的肌理。
4、拼貼:將各種紙材或平面材料通過組合,編排,貼在有色或無色的紙上。
5、拓印:用顏料塗在凹凸不平的物體表面,再用紙拓印下來。
6、浸染:在具有吸水性的紙材上,滴入液體顏料,顏料自由滲入,可以形成斑漬狀的肌理。或在水中滴入顏料,再用紙將顏色吸取上來。
繪畫中的肌理運用:
在繪畫中,肌理是物質材料與表現手法相結合的產物,是作者依據自己的審美取向和對物象特質的感受,利用不同的物質材料,使用不同的工具和表現技巧創造出的壹種畫面的組織結構與紋理。
任何物體表面都有其特定的紋理變化,這種特定的紋理變化所呈現出的神奇的視覺感受,正是繪畫藝術所探求的肌理效果。
肌理的分類:
自然肌理:
自然肌理就是自然形成的現實紋理,如木、石等沒有加工所形成的肌理。
創造肌理:
創造肌理是由人工造就的現實紋理,即原有材料的表面經過加工改造,與原來觸覺不壹樣的壹種肌理形式。通過雕刻、壓揉等工藝,再進行排列組合而形成。
肌理產品在平面設計、產品設計、建築設計中是不可缺少的因素。肌理應用恰當,可以使設計具有魅力。另外肌理的構成形式可以與重復、漸變、發射、變異、對比等形式綜合運用。